石狮市住建局被指与金辉集团子公司勾结,暗箱操作“验收备案”

来源:法制人生时间:2023-02-23 16:09:27作者:

福建鑫联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工程款,压榨施工单位,引发工人讨薪、材料商断货、工期拖延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作为金辉集团控股的子公司,“鑫联辉公司”不从自身找原因,还蛮不讲理,单方面撕毁合同,非法强占工地,擅自将收尾工程交给没有资质的第三方施工,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而且,更恶劣的是,“鑫联辉公司”为了能如期交房,一方面起诉施工单位索要竣工验收材料,一方面又勾结石狮市住建局相关人员,在工程未竣工、不具备验收备案条件的情况下偷偷地“予以备案”了。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石狮市住建局“特事特办”的行为违反了程序公正,也违背相关法律精神,不能保证房屋质量安全,更不能“保民生、保稳定”,开了一个极坏的头。  

  

目前,该项目房屋已交付。但是,涉及该工程的民事纠纷还在法院审理。施工单位也将石狮市住建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拖欠工程款引发纠纷

2020年10月,“鑫联辉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将石狮金辉城项目B区一期一标段、二标段以及石狮市曙光幼儿园发包给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2021年,“鑫联辉公司”又将石狮金辉城B区二期项目(包含19#楼)发包给“宏汇公司”。

前期,双方合作很愉快。但是到2022年1月,“鑫联辉公司”未按期支付进度款达5000万余元,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宏汇公司”没拿到工程款,没钱发工资,引发农民工聚集讨薪。在相关部门协调下,直到2022年1月29日,“鑫联辉公司”陆续支付工程款3565万余元。截止2022年2月10日,“鑫联辉公司”尚欠工程款2045万余元,这导致“宏汇公司”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及供应商材料款。

经多方协调,“鑫联辉公司”和“宏汇公司”于当年5月7日签订了《洽谈备忘录》,就工程款支付及复工进行商定,并约定B区一期于2022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但是,“鑫联辉公司”又爽约了,到11月5日尚欠1800余万元工程款。“宏汇公司”不能及足额支付材料款,导致材料无法进场工人窝工,部分工人要求结算退场。

2022年11月8日,“鑫联辉公司”发函,要求石狮金辉城B区一期一标段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工。当时,“宏汇公司”承建的项目进入扫尾阶段,因“鑫联辉公司”及其指定分包单位等原因,导致项目出现停滞状况。

一期工程发生纠纷,二期又出幺儿子了。11月12日,“鑫联辉公司”焊接封堵二期工地大门,阻挡“宏汇公司”人员进场施工,导致大量人员窝工、上访讨薪。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应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鑫联辉公司”强占工地阻止施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11月17日,石狮市联邦国际商业城改造建设工作指挥部组织协调会,研究协调石狮联邦商业城回迁房竣工验收工作。协调结果:按约支付工程款后,施工方11月28日完成收尾工作。“宏汇公司”提出,在收到工程款后移交场地,要对现场安全、质量、损失等排查,确认非法占管期间损失后14天内完成扫尾工作。但是,该协调结果没有执行。

当天,“鑫联辉公司”在未解除建设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发函称组织第三方进场施工,将“宏汇公司”承包范围内收尾工程交由没有施工资质的第三方施工。

竣工验收备案疑点很多

11月22日,“鑫联辉公司”发函,要求“宏汇公司”移交石狮金辉城B区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及曙光幼儿园单体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其办理竣工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接着又向石狮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宏汇公司”移交上述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12月21日,鑫联辉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面撕毁合同。

在应诉阶段,“宏汇公司”通过调取档案材料,发现根据“鑫联辉公司”2022年12月6日的申请,石狮市住建局于2022年12月21日为石狮金辉城B区一期及S19#楼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根据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FJYSBA-0595-SS-2022-00090)的记载,该工程的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12月23日,“鑫联辉公司”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开始向业主交房。

住建部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应当包括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要件”/“要件情况”栏中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均载明“有”,事实上“宏汇公司”并未参加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也没有提交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没有出具质量合格文件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有盖石狮市住建局公章,但是经办人没签字。

早在2022年11月30日,鑫联辉公司通知“宏汇公司”对该项目完工情况进行确认,该工程并未全面完工,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却载明竣工验收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这明显是弄虚作假,是“鑫联辉公司”勾结石狮市住建局暗箱操作的结果。

项目巳经验收,防水却未完成

此外,“鑫联辉公司”与“宏汇公司”2022年11月及12月的函件往来、“鑫联辉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等,均显示石狮金辉城B区一期及S19#楼尚未验收。

石狮住建局信访“神回复”

“宏汇公司”认为,石狮金辉城B区一期及S19#楼项目不符合法定的备案条件,应当不予备案。石狮市住建局的备案行为给“鑫联辉公司”交房打开了方便之门,却给“宏汇公司”的工程结算、收工程款设置障碍。如后续出现问题,“宏汇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可能承担不必要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保修责任等。

2023年1月9日,“宏汇公司”将石狮市住建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目前,泉州市洛江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定于2023年3月2日开庭审理。

那么,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怎么审核通过的?答案在石狮市住建局的信访“回复”中找到了。

2023年1月19日,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狮建信复(2023)2”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中答复称,“西安宏汇公司以赔偿怠工损失等合同争议为由,在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联邦商业城改建指挥部多次组织协商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目前,合同纠纷问题已进入民事诉讼阶段,短期内难以得到法院裁决。”

该信访答复书还称,“根据国家‘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精神,为保障广大回迁安置户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可预见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在保障施工单位西安宏汇公司权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预留争议款项),我局特事特办,先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石狮市住建局的这种“特事特办”的行政行为属于证据不足、滥用职权,严重违反了程序公正,也违背相关法律精神。它不能保证房屋质量安全,更不能“保民生、保稳定”,可以说开了一个极坏的头。在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后,如果不制止这种行政行为,有法不依,胡乱作为,还奢谈什么公平正义,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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